| 中国医药人才网 人事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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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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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部门的人才交流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代为管理单位或个人的人事业务。推行人事代理制度,对用人单位而言,不仅可以减轻大量的人事事务性工作负担,而且可消除人们对单位的依赖关系,真正实现单位用人的自主权,尤其可以帮助非公企业解决在人才引进、毕业生接收、职称评审、人事档案管理、户藉挂靠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对各类人才而言,可以改变过去“人才单位所有”的人身依附关系,实现“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
  人事代理制度是人事制度改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的必然结果,实行这一制度将利于人才的规范合理流动和潜能开发,促进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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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范围: |
中国医药人才网暂不代理人事!
求职者可以直接和当地人才交流中心联系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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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才交流中心服务对象: |
1、各类服务制、外资、民营等无主管企业,民办科技、教育、医疗机构,各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他非国有单位;
2、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的国有事业单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国有企业。
3、到1、2两类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军人转业干部、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自谋职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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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流程: |
1、用人单位办理人事代理的程序:
向交流中心提出申请,提供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填写《人事代理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一览表》,规范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经审核符合实行人事代理条件的,交流中心与之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并发给《人事代理证》。
2、个人凭原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等有关证明,开具商调函,凭商调函到原档案管理单位办理行政关系(干部调动介绍信)、工资关系等转移手续、转档案,同时签订《人事档案管理合同》,发给《档案卡》。
3、到人事代理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接收单位出具接收证明或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根据军转安置政策签署代理意见,军转部门出具军转安置通知,接转档案,签订《人事档案管理合同》,发给《档案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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